2010年5月11日,“新湘报”网站刊发的《湖南南岳卫生局长坐诊私人诊所 致使6月婴童离奇死亡》一文,相关网站纷纷转载。 “湖南南岳卫生局长坐诊私人诊所 致使6月婴童离奇死亡”是否确有此事?文章中的局长是否有此人?《医疗争议调解协议书》中为何要注明禁止当事人向媒体透露协议相关内容?记者带着心中的诸多疑问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核实。 事件回访:副局长坐诊私人诊所 6月婴童离奇死亡 (新湘报报道节选)今天上午,旷景秀在丈夫谭树清的陪同下,再次来到南岳区卫生局的大门口,他们希望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能够给自己一个答复,来慰奠刚来到这个世界又匆匆离去的儿子小宇。 旷景秀告诉新湘报记者,4月23日12时40分,6个月的小宇因发热、呕吐被送到南岳区万福路的颐园医疗服务门诊进行治疗,被诊断为“胃肠型感冒”。“当时的坐诊医生是南岳区卫生局副局长胡宁平,她给小宇开好处方、配好药,并自己给小宇插好输液管后,就离开诊所,去卫生局上班了,半小时不到,小宇的嘴唇就开始变黑,呼吸急促。老医生跑过来在他人中上扎了一针,流出的都是乌血。”旷景秀流着泪向记者描叙当时的情形,“诊所没有看到穿白大褂的护士,除了胡局长之外,只有两名老年医生。” 事故发生后,医疗执业许可证就被相关部门带走了。记者提出想看一下这名医生的医师执业证时,这名潘姓医生坦言:“我是衡东县三医院的退休医生,执业证没有变更执业地点,没有带在身上。” 记者在南岳区卫生局获悉,该局副局长胡宁平是这家诊所负责人的媳妇。在旷景秀提供的一张照片上,记者发现,南岳区卫生局颁发给这家诊所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漏洞百出,法定代表人一栏空缺,更不能让人理解的是有效期限是2009年5月1日,发证日期却为2009年8月18日。胡宁平到底有没有医师执业证?记者不得而知。 南岳区卫生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张天明接受新湘报记者采访时,承认该局对所辖区域卫生单位疏于管理、存在监管不严的状况。 当事人:坐诊局长一直没有露面 5月11日上午,记者致电小孩母亲旷景秀,当这位母亲知道记者是了解小孩死亡一事时,旷景秀先是在电话中嚎啕大哭,几分钟后才略微平静地向记者倾诉:“事情发后,她(胡宁平)作为是一名局长(副局长),一点人性都没有。到目前为止,不但没有露面,就连一个电话都没有。我的小孩在她手下说没就没了。她也是一个女人,怎么心就这么狠。”旷景秀接着对记者说:“协议是他们写好让我们签字的,只给2万元,没有其他任何说法。而且当时还强调不允许我们将协议内容透露出去,特别是告诉你们记者。事后,我们咨询相关律师,律师告诉我们他们这种做法 没有按有关国家规定和条例办,我要继续讨说法。” 卫生局:局长称协议禁止透露给媒体是省麻烦 5月11日,记者拨通南岳区卫生局赵旭东局长的手机,下面是记者与赵局长的对话: 记 者:贵局是否有一位局长叫胡宁平? 赵局长:有,是一名副局长。 记 者:胡局长去诊所坐诊,她是否有医师执业证?做法是否妥当? 赵局长:她有医师执业证,不是在上班时间去坐诊。 记 者:您是否知道《医疗争议调解协议书》一事? 赵局长:知道 记 者:那么为什么会签这样一份《医疗争议调解协议书》,而且还在《医疗争议调解协议书》上强调死者亲友不得以任何口头的和文字、图片、影像以及其他方式向其他任何媒体透露本争议和本协议内容。 赵局长:(迟疑一会儿)这份协议是好几个部门参加研究的,不是我们卫生局一家,至于为什么要禁止对方向媒体透露,没有其他目的,主要是省去很多麻烦。 记 者:如果透露给媒体,有什么麻烦呢: 赵局长:没有回答,挂断电话。
律师点评:涉及民事赔偿和刑事 针对此事,记者采访北京市汇佳律师所、医疗纠纷法务部的王冰律师。王律师分析认为:在本案件中,该诊所没有按照医疗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和手续,相关执业医师没有办理执业医师资格手续,或者注册地与执业地不符、或者注册过期、医师、护士、药师混用。以上这些情况都是严重违反我国《执业医师法》《执业药师法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的行为!现在由于出现对患者监护和治疗不及时出现患者死亡的严重情况!按照我国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构成“医疗事故罪”;而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,情节严重的,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、造成就诊人死亡的,则构成“非法行医罪”。 从上述行为的情况看,本案已经不仅仅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,很可能以刑事罪名由国家司法机关介入处理。与此同时,在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,患者及其家属有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!如果深究其中的原因,甚至不排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、涉嫌腐败的问题!另外,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行政监管不利也是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原因。也不排除相关负责人被追究行政责任的可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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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qyjj.cenn.cn/
http://quyu.qianlong.com/44348/2010/05/13/4703@5717851.htm
http://www.wowa.cn/Article/104955.html
http://www.kunpengwang.com/show-36484-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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